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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湿贞 我是97年底得法的。2001年被恶警无理抓進派出所、拘留所、看守所、劳教所,当时在恶党的高压下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、“保证”、签字。严正声明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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