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信芳
我以前在邪恶恐吓下,违心所写、所说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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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4/1416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