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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俊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执著心太重,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邪恶迫害大法时迷失了方向,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保证书”,以至于错失了六年多的修炼时间。今年三月,在同修的帮助下,自己学习师父九九年“七二零”以后的讲法和经文,我猛然醒悟,觉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对以前所写、所说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从此以后多学法,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用实际行动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真修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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