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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方香 我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后被恶党逼迫,被迫烧了师父的法像、师父的讲法录像带、炼功带、讲法录音带、部份大法书和毁了两个法轮章,并且交出部份大法书。严正声明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和师尊的事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对大法、对师尊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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