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典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悟性低,99年7.20以后,交出了大法书,并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跟随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