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千国
为了得到工作,我在污蔑大法字样的条约上签了字,过后非常后悔。现在严正声明: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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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