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喜云
2005年5月12日我被邪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今天认识到错了。特此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