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婉莲、王仿青
由于自己人心过重,在邪恶的严酷迫害下,配合了邪恶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特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