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关淑兰
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认真学法炼功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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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