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小明、欧国权、李菊英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