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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兰 我读了《明慧周刊》同修写的文章,要用真名写严正声明,我认识到没有用真名声明,是没有学好法,是怕心,更没有做到信师信法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紧跟伟大的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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