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桂芬
我于97年得法,在大法修炼中,身心受益。在九九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之时,被邪恶钻了空子,脱离了大法,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从新修炼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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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6/141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