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桂云
99年10月份,我妹和大法学员同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抓進第二看守所進行洗脑。当时我顺从了邪恶,给她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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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6/141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