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杰
在迫害中,由于正念不强,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情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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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6/141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