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权
本人曾经在2000年过年期间,在邪恶的压力下写过“不炼功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6/141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