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琴、姜同吉
由于我们以前学法不深、悟性差,在派出所和看守所说过“不让炼就不炼”的话,这是严重的对自己不负责任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全部作废。回到正法路上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6/141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