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东芹
以前在高压迫害下,曾在家人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否定邪恶强加给我的所有迫害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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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6/141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