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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闫桂杰

    我由于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,在天安门被抓。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5天后,被当地街道给“接”回,在街道被非法看管13天,在“情”的带动下,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等。现在认识到我做错了,差点毁了我自己。现郑重声明:我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粒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0/216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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