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淑芹
2006年7月,我在怕心的作用下将一部份《明慧周刊》给烧掉了。通过与大家切磋,认识到这事做错了。现在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弥补过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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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7/141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