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雪珍
本人由于学法不深,写了不该写的文字,做了损害大法的事。今日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7/141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