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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姝玫 我是96年得法的,得法后在很短的时间内身心就得到了高度净化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99年7.22以后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给我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违背了誓约,无颜面对师父的慈悲等待。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0/216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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