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明儒、吴国珍
我们过去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日起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7/141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