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秀凤
被恶人迫害时,我说:“我没有炼”。特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7/141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