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杏香、章金梅
在洗脑班所说、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7/141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