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鸾英、邓云莲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7/141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