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琼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,我被市610和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。被邪恶钻了空子,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,并且说了对师父不敬、对大法不利的话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自己留下了污点。我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在洗脑班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以法为师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