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范连衡

   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大法后,我脱离了大法修炼。后恶党派出所不断到家中非法追查,我也告诉它们“不炼了”,把书和材料交了—部份。声明:我以前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