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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珍 我于十月十一日去农村发“九评”时,被举报、绑架到派出所,后被非法押送到看守所。别人替我写了“不炼了、不讲真相了的保证”,我也默认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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