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俊英
九九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访时,在被单位邪恶之徒非法绑架、关押、罚款、恐吓等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“三件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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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