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德发
我从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街道、派出所、公安局逼迫下,违心说的“不学了、不炼了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从新跟上正法進程,做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