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琨
被邪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、精神病院和洗脑班的时候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统统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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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