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宏伟
无论我的哪一位亲人,为了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一定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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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