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英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恩交给的三件事,真正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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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