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丽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,走好、走正修炼的路,跟师尊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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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