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芳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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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