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爱花、王玉华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抓紧讲真相救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