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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艳霞 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,在我单位邪党逼迫下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自己所有与法轮大法不符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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