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兰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期间,在当地派出所邪恶的威胁和强迫下,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我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尊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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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9/142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