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才玉文
同修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,我劝过同修签字;在家庭矛盾中,说过“不修了”;有一次,在街道签过字。声明:以前我所说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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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9/142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