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金镟
我在学法过程中,由于不坚定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破坏了大法,我现在已悔过,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9/142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