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清周
我现年68岁,得法后心脏病全好了,1999年恶党迫害大法后,被迫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我现在严正声明:一律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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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9/142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