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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郑丽敏 由于本人认识上的错误,在单位领导及派出所逼迫下写了不符合炼功人标准的东西。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并决心坚定修炼大法,赶上正法进程,决不动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0/216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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