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兰香
以前所讲、所做的违反法轮大法和背叛师父之言行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做好三件事,坚定走好以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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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9/1420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