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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慧敏

    1999年7.20以后,当地派出所把我们大法弟子一个个叫去让写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书面文字,我写了一句“国家不让炼就不炼吧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不清醒时所说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语言和文字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0/1421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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