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香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私心重,违心的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给自己留下了污点,给大法抹了黑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0/142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