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永
过去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清洗自己的污点,做好三件事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0/142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