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连群
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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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0/142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