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介、梁艳芬
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0/142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