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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高惠霞

    一次在发大法资料时,由于有做事心,急于求成,被邪魔钻了空子,被常人举报,拘留15天,我在拘留和提审单子上按了手印、签了名。从拘留所回来后,邪恶没有对我放松,把我当重点抓,经常找我麻烦,并声称要送我去洗脑班。我火速逃离,在外租房住,居无定所。多次搬家的情况下,邪恶更是步步紧逼,从我的档案材料中了解到我父母、姐妹们的住处,又進行电话骚扰我的家人。为了不让家人为我操心,我只得站出来自己承担。一次单位又让家属签字,说单位要办洗脑班一星期。我没在,单位就打电话问我要住址,让我叫街道居委会开一张住址证明。我找到居委主任,她让我写“不做违法乱纪的事”的保证。我心想大法弟子是救度众生,是最正最好最伟大的事,没什么违法乱纪的,就签了自己的名字。她却在后面补了一句:“不在外面宣传法轮功”,碍于面子我没有说什么,然后她才把我要的证明给了我。回到家后,我越想越不对劲,其实单位和居委会早就连通好了,我又被邪魔钻了空子了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、签字等统统作废。走正以后的路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1/1421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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