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惠莉、闫淑琴
在邪恶迫害下,家人替我们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1/142199.html